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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长清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项的临时信息披露报告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22日

  济南长清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出具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鲁金罚决字〔2026〕60号)》,对济南长清沪农商村镇银行因拟任行长未经任职资格审查实际履职行为,罚款35万元。  

  济南长清沪农商村镇银行高度重视,及时制定并推进落实各项整改措施。

  本行将始终坚持依法合规经营,严守合规底线,强化风险管理,推动业务经营健康发展。

  济南长清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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