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全行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向前发展,努力提高全体员工的道德文化素养,实现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双丰收,我行在2013年度被评选为“长清区精神文明单位”的基础上,申请了本年度“济南市精神文明单位”的评选。2014年7月28日,济南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组成检查组对我行进行检查。本次检查采取听汇报、看材料和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由检查组参照考核标准采用百分制进行打分,作为评选的重要依据。检查小组通过认真细致的检查,对我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创建氛围、环境面貌、特色活动等方面给予了高度评价,综合评定成绩98分,在长清区11家申请“济南市精神文明单位”中排名第一。为年末评选为“济南市精神文明单位”打下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