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济南长清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支行的支持与关注,为提升客户金融服务体验,进一步优化本行机构布局,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监管局批准,本行新华支行网点将于2024年9月11日业务撤并至总行,2024年9月30日停止营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终止营业机构名称:济南长清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支行,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S0036S237010002,营业场所:济南市长清区宾谷街中段路南536号。
二、济南长清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华支行终止营业后不再吸收公众存款,其原有业务全部撤并至总行办理。
在此期间,您可以至济南长清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灵岩路2098号;联系电话:0531-55615996)及济南长清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昌支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五峰路73号;联系电话:0531-55619872)办理相关业务。
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并请相互转告,我们将不断提升金融服务质量,积极立足“三农”服务,助力乡村振兴。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公告。
济南长清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