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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普法履职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25来源:政府网浏览字体:[      ]

2021年,区统计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落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创建推进会议精神,以贯彻《统计法》为主线,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配合国家统计督察、提升统计法治宣传水平和案件查处为重点,不断强化组织领导,着力提升统计法治意识,充分发挥了统计法治对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维护统计公信力的保障作用。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抓核心,深刻领会党中央决策部署。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加强和改进统计工作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先后出台《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等重要文件。区统计局在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局长办公会、

全区统计工作会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重要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相关文件。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全力以赴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保障和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二)抓关键,开展防惩统计造假工作。

 为加大我区统计造假整治力度,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工作水平,区委、区政府两办下发了《关于做好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我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工作。2021年全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和全国统计法治工作会议召开后,区统计局党组迅即召开会议传达学习,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领导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上,理清了工作思路、找准了工作方向、突出了工作重点、明确了工作目标。为做好防惩统计造假工作,我区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等文件。

根据中央《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通知》和国家统计局《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在全国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在专项整治工作开始之际,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作了专题汇报并得到高度重视。区统计局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印发了《长清区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专项整治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进度安排。

(三)抓配合,接受国家统计督察。

 经党中央、国务院授权,国家统计局对山东省开展第二轮轮统计督察。2020年国家统计局统计督察组进驻我区,对区委、区政府开展统计延伸督察。重点督察统计法定职责履行、统计违纪违法现象治理、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等内容。区委书记赵居安第一时间作出指示,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端正态度、严明纪律,自觉接受国家统计督察,坚持从严从实,动真碰硬解决我区统计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补齐差距短板;以此次督察为契机,下大力气改进和完善相关工作,推动全区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丁勇副区长多次召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各项准备工作。成立由区政府牵头的联络组,加强与督察组衔接,落实相关工作要求,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区统计局成立迎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专项工作方案,确保统计督察工作顺利推进。今年,围绕统计督察回头看,区统计局重点做好督察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统工作。

(四)抓重点,推动统计普法工作。

 抓好关键少数,促进学法用法。2021年以来,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多次组织学习了中央关于统计工作有关系列重要文件,并听取统计工作情况的专题汇报。为了推动领导干部对统计法律法规和中央系列文件的学习,区统计局印制了《领导干部防惩统计造假有关法律知识学习手册》,分别发放各部门、各街镇政府,供领导同志学习参考。

 抓好重点人群,促进知法懂法。区统计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2021年度干部职工学法计划》,从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会前学法、干部职工学法、专题学法活动、全区统计普法骨干培训会多方面进行了安排,并已经就依法行政、职工身边的法律知识等开展了讲座。区统计局加大对全区统计部门新进统计人员培训力度,把统计法治作为培训的重点内容。

抓好关键节点,促进普法宣传。一是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统计局主办的法治征文、法治视频征集等各项活动。二是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 开展普法宣传。三是利用“12.8”统计法治宣传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全局人员在宪法日进行了宪法、统计法考试等统计法治宣传活动。

(五)抓查处,严格追责严肃问责。

区统计局始终把统计违法案件查处作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重要一环,致力推动防惩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切实提高防惩实效。一是建立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区统计局印发了《关于统计机构负责人和统计人员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全区各级政府统计机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统计人员在防惩统计造假工作中须承担的相应责任,以及未严格履行责任制应追责的情形,进一步压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的责任。二是建立案件查办沟通机制。与区纪委监委就统计违法案件处理工作建立了协调沟通机制,双方商定了具体联系单位和联系人,明确定期召开情况交流会议,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及时沟通对接案件查办有关工作,确保统计违法案件得到及时高效处理。三是建立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定期收集报送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并对台账填报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充分发挥记录制度的约束警示作用,确保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职权。四是建立统计违法信息沟通机制,加强工作协调,保持信息互通,形成监督合力。 

二、2022年工作打算

(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意见》《办法》《规定》和区委《实施意见》《办法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以及国家、省、市统计局有关文件精神,抓好学习宣传、完善相关机制、加强工作落实,切实把文件精神贯彻执行到位,把责任落实到位。

(二)加强与纪委监委沟通协调。严格执行纪委办公厅下发的《加强统计领域数字造假问题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与区纪委监委的沟通协调力度,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强化联合办案,提高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办案效率。

(三)强化统计执法监督职能。按照十九届四次全会提出的发挥统计监督职能要求,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力度,进一步补齐执法监督在统计监督方面的短板,通过建立健全统计监督执纪执法渠道,有效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四)认真抓好统计普法宣传工作。2022年是“八五”普法的启动之年,做好2022年的统计普法宣传工作意义重大。

 (五)认真抓好统计法治队伍建设。推进统计法治专业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统计法治人员培训,加大思想政治教育和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提升统计法治人员专业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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