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妥善处理好环境信访案件,提高群众对生态环境工作的满意度,市生态环境局长清分局立足实际,积极作为,采取多项措施,大力提升信访案件办理水平。
一是提升接访服务水平。优化信访接待流程,规范上门来访、电话来访、网络平台来访、来信的答复用语,热情礼貌待客,耐心倾听来访群众诉求。明示信访举报办理流程,明确受理范围、来访登记、调查谈话、结果反馈、案卷归档等各环节步骤和办结时限,让来访群众一图知晓、一目了然。
二是完善信访制度机制。加强环境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发挥领导引领带头作用,认真落实接访首办负责制、信访热线和信访案件接收平台专人负责制,同时完善信访件办理制度、加大平台交办投诉案件办理力度,做到信访案件及时核查、按时办结、规范答复。
三是增强信访人员责任意识。坚持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制,将处理好、答复好每一件环境信访、让投诉人和被投诉人满意作为工作的标准,规范生态环境信访查处程序,做到每个环节无缝隙,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是提高信访处置水平。建立信访协调机制,对跨部门和区域的生态环境复杂信访案件,及时会同相关部门协同处理;进一步完善惠民便民机制,加大疑难信访问题处理力度和各类生态环境信访投诉案件的查处力度,确保高效快速处理环境信访案件。
五是注重反馈沟通效果。信访件受理后,要迅速组织调查处理,深入一线详细了解信访事项相关情况。及时准确地向信访人反馈案件办理结果,并告知信访人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力。采取电话回访、登门拜访等方式,定期对信访案件进行回访,了解群众对办理结果的满意度,听取信访人对信访工作的意见建议,用负责的态度、扎实的行动取得群众的信任,全力化解信访难题。